常見問題Q&A
(一)新竹市市立國中小學區劃分原則是?
以步行距離為原則,「單一學區 就近入學」、「共同學區 提供選擇」、「落日條款 緩衝入學」。
(二)單一學區及共同學區如何劃分?
以步行距離為原則。「單一學區」:以該里鄰與學校步行距離比較近者,劃分為單一學區。「共同學區」:里鄰若與2校(或多校)步行距離相同,且學校學齡人口數及學校空間量能能負荷,經本市學區劃分及調整審議委員會決議同意劃分為共同學區者。
(三)如何查詢新竹市國中小學校的學區?
新竹市國中小學校學區劃分表已公告於本市教育網,家長可至新竹市教育網-左側查詢下載區-點選學區與班級數(https://www.hc.edu.tw/edub/basic/schoolArea.aspx),即可進行查詢學區或問題QA。
(四)113年公告學區劃分後,是否就不能變動?
- 學區劃分調整,訂有實施期程及落日條款:「依學區劃分原則,分階段實施」。113學年度實施第一階段調整,114學年度進行第二階段調整,115學年度執行。(113年公告,115學年度執行)。
- 後續持續觀測113-116年學齡人口趨勢、學校空間量能(含可招收班級數、教室總數、空餘教室總數)評估研議學區。
(五)針對113年公告的「113學年本市市立中小學學區劃分表」及「113-115學年度學區劃分調整彙整表」,可以到哪裡看到公告?
本府公告於新竹市教育網(網址:https://www.hc.edu.tw/),查詢步驟同學區查詢。另也將函文各校及各區公所。
(六)總量限制學校單一學區轉分發原則為何?
115學年度起,總量限制學校單一學區轉分發學生依距離遠近安排至距離第二順位學校就讀。115學年度光武國中如為總量限制學校,轉分發學生將轉分發至距離第二順位學校就讀。
(七)共同學區時,要讀哪一所學校是由誰決定?
兩校以上之共同學區,在學區內之學生得依其意願選擇就讀學校。
(八)總量學校需設籍多久才可進入該校?
總量限制學校之新生入學依其戶籍遷入學區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本市113學年度總量限制學校新生登記日為113年3月16日,學校於登記日當天就符合資格者依設籍先後順序進行排序,並於113年3月25日前公布錄取名冊、後補名冊及未錄取名冊。未錄取之學生將由總量限制學校協助轉分發至鄰近非總量限制學校就讀(如屬共同學區,有二校可供選擇時,將依據家長原先勾選之優先順序進行轉分發)。
(九)如已收到入學通知單後搬家,該怎麼處理?
依報到日期攜帶新式戶口名簿至學區學校辦理登記或報到(總量限制學校如已過登記日期,則視同放棄,逕依該校轉分發原則予以轉分發),請家長撥電至原入學通知單上之應就讀學校註冊組,告知學生○○○將至○○學校就讀,以免該校將學生列入新生未報到名單並進行追蹤。
(十)已過了報到日期而尚未到校報到時怎麼辦?
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無論何時均可辦理入學作業。此時請攜帶戶口名簿至學區學校辦理報到即可(惟該校如為總量限制學校,則由該總量限制學校逕予轉分發鄰近非總量限制學校)。
(十一)總量限制學校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包括那些?如未檢附之處理方式為何?
- 證明文件如下:(1)屬自有房屋者:設籍之房屋所有權狀或當年度房屋稅籍證明。(2)屬房屋租賃者:登記日前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租賃契約須涵蓋至當年度開學日)。(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4)其他經學校家訪新生,查證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 未檢附前項居住事實證明文件者,經總量限制學校通知且未於期限內補正者,錄取排序順位列於補正期限內出具證明者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