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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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遴選學校: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二、 遴選資格:符合「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者。 三、 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通訊報名:請於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 (二)親自或委託報名: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三)送達地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新竹市中正路120號)。信封請註明「115學年度○○國民小(中)學校長遴選」。 四、需檢附表件,請依序裝訂16份(總頁數以50頁為原則): (一)申請表、「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候選人國籍具結書」、「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如附件)。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欲參與遴選之學校經營理念書面報告。(2000字以內,以A4紙橫式。) (五)最近五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 (六)辦學績效及個人特殊表現相關資料(無則免付)。 五、請於規定時間繳件,逾時不受理。 六、倘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248168或(03)5216121分機27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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