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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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5年6月1日屏大職推字第1151500194號函辦理。 二、報名期間:6月15日(一)至7月10日(五)前。 三、招生對象: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資格之一,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者(補助生): 由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並表現優良者。(經教育部調查結果,本學年度僅有澎湖縣1名教師符合。) (二)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自費生)(由學校自辦甄選者): 1、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開班科目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2、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四、現職代理教師係指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職者,前開服務年資係計算至114學年度第2學期為止。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或至該校網站查詢:https://cec.nptu.edu.tw/p/406-1071-196024,r1268.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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