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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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比賽宗旨:為銜續每學年度師生盃全國各級學校飛鏢錦標賽國中組發展及升學高中職發展趨勢,促進全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運動團隊合作及競技飛鏢水準,除倡導校園學生飛鏢運動風氣外,培植青少年優秀選手參加飛鏢國際賽,提升國際飛鏢運動競技實力,爭取佳績,特舉辦全國高中飛鏢隊際聯賽(以下簡稱高中聯賽)。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競技飛鏢總會 肆、協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飛鏢委員(協)會、各縣市飛鏢協會 伍、比賽時間:民國 112 年 6 月 3 日至 4 日(六、日) 陸、比賽地點:新北市板樹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 90 號) 柒、參加單位及資格: 一、學籍規定:凡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符合下列學籍規定之學生,且經由 就讀學校統一報名者,方得參賽。 (一)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在籍在學學生。 (二)中輟生或休學學生,不得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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