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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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參賽組別:分高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三組。 三、實施時程說明: (一)教學卓越獎初選報名時間:111/1/7(五),請學校備妥「初選報名表」,於該日前由專人送達三民國中教務處進行報名作業。 (二)教學卓越初選資料送件:111/2/25(五)請派專員送達三民國中教務處。 (三)教學卓越初選發表時間:111/3/11(五),地點為三民國中1樓圖書館。除參賽團隊公假(課務排代)出席,為達校際間典範學習交流之目的,本府同意各校校長、主任與教學團隊教師公假(課務排代)出席觀摩。 (四)公布初選結果時間:111/3/15(二),代表本市參與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名單一併公布於本市教育網。 (五)繳交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書面資料時間為111年4月,待教育部來函後轉知送件時間。 四、本案相關資料及表格詳如附件,幼兒園請至本市教育網首頁公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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