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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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推動文化新南向,鼓勵青年藝文人才從事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教育部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四)「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自110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展開第二次徵件(郵戳為憑)。 二、檢附該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教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OXDObg)。 三、該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余小姐,電話:02-8512-6734,電郵信箱:alice051@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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