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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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書面方式函報本署進行報名,並由本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本資格賽之報名期程,俟五大類「110學年度之各該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後,另案函知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報名事宜。 二、本案報名期限自110年4月19日(星期一)起至110年5月7日(星期五)止;請就前述二之(二)之參賽學生,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競賽報名表」,另敘明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 三、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298、(02)-7749-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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