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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者 學管科張惠明
 公告期限 2020/04/20-2020/04/27
  公告標題 4月份欲申請高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新生注意事項
  公告內容 4月份申請高一新生:

4月份國三畢業生申請高一者,申請時擇選「高一新生」,亦分為「不與學校合作」及「與學校合作」。惟擬與學校合作案,倘因尚未確定入學高中職,請務必於計畫書中說明「擬與學校合作」,申請人務必於放榜後,主動將學生入學高中職校名來信EMAIL告知新竹市教育處 EMAIL: 05305@ems.hccg.gov.tw,並請與學校簽署合作計畫內容經核章後上傳系統,以利本處後續函知相關單位與呈報國教署。
  附件檔案 無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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