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欲申請106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依以下規定期限繳交相關申請表件,逾時不受理。 (一)申請送件期間:106年10月11日(三)至10月31日(二) 。 (二)申請送件地點: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李倖君小姐。 二、請填具以下申請資料後,紙本務必請父母親自簽名蓋章,先送學校核章後,再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辦理審查作業,電子檔請存至光碟一併送件。 (一)計畫申請表(一式10份) (二)實驗教育計畫(一式10份) (三)光碟(含申請表及實驗教育計畫) 三、檢附個人、團體、機構實驗教育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運用。 四、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李倖君小姐5216121分機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