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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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期間為106年4月20日(四)至5月2 日(二) 。,請依規定期限繳交相關申請表件,逾時不受理。 二、申辦流程請見「新竹市申辦高中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標準作業流程圖(參閱附件)」。 三、申請案請檢附以下資料(參閱附件): (一)申請書(一式十份)。 (二)實驗教育計劃書(一式十份)。 (三)檢核表(一份)。 (四)光碟片(一份,存有申請表、實驗教育計劃檔案)或寄送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05254@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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