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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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欲申請106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依以下規定期限繳交相關申請表件,逾時不受理。 (一)申請送件期間:106年4月20日(四)至5月2 日(二) 。 (二)申請送件地點: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顏美禎老師。 二、請填具以下申請資料後,紙本務必請父母親自簽名蓋章,先送學校核章後,再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顏美禎老師辦理審查作業,電子檔請存至光碟一併送件。 (一)計畫申請表(一式10份) (二)實驗教育計畫(一式10份) (三)光碟(含申請表及實驗教育計畫) 三、檢附個人、團體、機構實驗教育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運用。 四、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顏美禎老師5216121分機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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