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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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105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期限為4月30 日,惟考量本學年度高中免試入學放榜日期為7/5,本府特同意有意申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於105年7月11日前繳交相關申請表件,逾時不受理。 二、請填具以下資料後,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廖真瑜老師,電子檔請存至光碟一併送件,紙本務必父母親或監護人親自簽名蓋章。 (一)計畫申請表(一式10份) (二)實驗教育計畫(一式10份) (三)光碟一張(含申請表及實驗教育計畫) 三、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廖真瑜老師524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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