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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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111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 (一)承辦學校:本市虎林國中。 (二)初賽收退件暨評選日期: 1、收件:111年9月22、23日(星期四、五)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2、退件: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3、評選:由本府教育處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1年10月12日起為期一週辦理評選事宜。 (三)比賽組別及類別: 1、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2、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等六類。 三、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請參賽各校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五、檢附本案實施要點及比賽相關表件(作品清冊、保證書、學生報名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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