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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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計畫係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26770號函暨「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後續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相關事宜。 二、旨案因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賽者、工作人員(含評審)、陪同人員之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及『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暨110學年度各縣(市)辦理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特增訂旨揭防疫應變計畫含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三、旨揭初賽(含彩排)期間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開放參賽人員(有關學生得否以健康聲明切結書作為入場參賽證明,俟教育部專案報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審核後通知)、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於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並完成體溫測量後始得憑證入場(採團進團出方式),比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獎狀統一另行寄送),評審委員不予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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