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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文競賽公告

 公告者 教育處郭佳茜
 公告期限 2021/09/14         公告類別: 美術
  公告標題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要點,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內容 一、依據 「 110 學年度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辦理。
二、「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

(一) 承辦學校:本市香山高中。

(二) 出賽收退件暨評選日期:

1、 收件:110年10月6、7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2、 退件:110年11月1、2日(星期一、二)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3、 評選:由本府教育處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0年10月12日起為期一週辦理評選事宜。
(三) 比賽組別及類別:

1、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2、 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等六類。

三、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請參賽各校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五、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及比賽相關表件(作品清冊、保證書、學生報名表等)。

  附件檔案 清冊
新竹市初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