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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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代理教師 1名
113年 3 月 8 日(或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至113年6月30日。
(聘期起迄日如經市府教育處變更,將以教育處規定為主。) 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1.第一次招考 (1) 報名日期:113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 第一順位:應具有國民小學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在有效期間者。(8:00~9: 00) 第二順位: 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9:00~10:00)。 第三順位: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有證明文件者(10:00~11:00)。 (2) 分三階段報名,前一順位報名人數未達甄選類科名額之3倍時,得開放下 一 順位資格人員報名。報名順位開放情形公告於本校網站。開放次一順位資格者 報名後,在報名時間內具有前一順位資格者仍得報名,甄試成績由報名到考應 試人員共同評比排序。 (3) 甄選時間: 113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13:30 其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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