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甄選名額及類科: 國小一般:共計需甄選代理教師正取3人,備取若干人。
類別(暫訂) 正取 聘 期 (若兼行政職務聘期詳如備註4) 備 註 實缺: 1人 109年8月20日至110年7月1日 若聘期有異動,依新竹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實缺-全校未達9班而學生人數達51人以上者增置教師1人:1人 109年8月20日至110年7月1日 若聘期有異動,依新竹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合理員額缺-推動合理教師員額編制後須增加編制外代理教師:1人 109年8月20日至110年7月1日 若聘期有異動,依新竹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備註 1.應試人員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得不足額錄取。 2.若正取者未如期報到或有缺額時,則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另行甄試。 3.實際職務安排若經本校安排為兼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聘期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 7月31日。 4.代理教師代理原因消滅時,代理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聘或濟助。
二、應徵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最近三年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錄取後如發現有上述情事者,將無條件註銷錄取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二)具備資格: 1、第1順位: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 2、第2順位: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3順位: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檢驗證件 (一)參加甄選者應親自辦理繳驗證件(請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報名,如委託他人報名,須附書面委託書及委託人、被委託人身分證供查驗)。
(二)繳驗證件日期及地點: 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室(人事室)。 第一次甄選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 1、第1順位:08:00-08:30 2、第2順位:08:30-09:00 3、第3順位:09:00-09:30 (前面順位累積報名人員少於8名時,始開放下一順位資格人員報名。) 第二次甄選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 1、第1順位:08:00-08:30 2、第2順位:08:30-09:00 3、第3順位:09:00-09:30 (前面順位累積報名人員少於8名額時,始開放下一順位資格人員報名。) 4、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其餘內容請詳閱附件! 或上南隘國小網站查詢: https://www.nips.hc.edu.tw/nss/p/ind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