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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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招考缺額 一般代理教師(代理實缺)---2人 合理員額外加代理缺(預估缺)---2人 借調市府缺(預估缺)---1人 特教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1人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市府教育處補助缺)---1人
115年6月9日(二) 上午報名 一般及特教代理教師 第1順位: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 第2順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第3順位: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 第1順位: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第2順位: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者。 第3順位:需具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大學以上畢業。(所稱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 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115年6月10日(三) 下午下午13時30分整甄試(口試及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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