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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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115學年度特教鐘點老師
一、依 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中小學兼任 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日期: 自 11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5 年 6 月 7 日(星期日)。
三、報名日期及時間:一次公告分三次徵選 (一)第 1 次:115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00 分至 10 時 30 分止。 (二)第 2 次:115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至 10 時 30 分止。 (三)第 3 次:115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至 10 時 30 分止。
四、報名資格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民、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 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各款情事者(如後附則所示)。(各類科報名人 數未達錄取人數之 3 倍,即開放下一階段資格考生報名)
1.第 1 順位:「具備國小教師特殊教育合格證書者」。82 年 8 月 1 日前取得教師證書者,需提 出無超過 10 年未任教職之文件(檢具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2.第 2 順位:「具備國小教師合格證書者」。82 年 8 月 1 日前取得教師證書者,需提 出無超過 10 年未任教職之文件(檢具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3.第 3 順位:若無足額具上述(二)之資格者報名時,於報名當日上午 09 時 30 分止本 校隨即公告放寬報名資格為:「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 者」。(含具國小合格證書人員) 4.第 4順位:若無足額具上述(三)之資格者報名時,於報名當日上午 10 時 00 分止本 校隨即公告放寬報名資格為:「大學以上畢業者」(含具國小合格證書及 修畢國小教育學程人員)。
五、授課年段:三、四、五年級數學科
六、時間:115年8月31日--116年6月31日 周一到周五早上7:55~12:00(上午時段) 共11堂課(課表尚未確定)
七、待遇:採鐘點制,每周11節。 青草湖國小教學組呂老師03-5200360-2023或特教組林老師03-520036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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