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碼 |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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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竹光國中陳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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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2021/01/08
最後更新時間:2021/1/8 下午 0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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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科目 |
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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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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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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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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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及報名表(WORD檔)同步公告於竹光國中首頁。
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1/8 公告、1/15 開始招考)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新竹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領域、科別、名額、聘期、缺別及試教版本對照表: 編號 領域 科別 代理 名額 聘期 試教範圍 (請自備教材教具.考試當日抽籤) 1 國文 國文 (需擔任圖書館協行) 1 延長病假缺 自110.02.17起至110.06.30 南一版 1.第3課 背影 2.第4課 落花生的性格 3.第5課 土芭樂的生存之道 4.第6課 溪頭的竹子 備註 1. 各科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如有臨時出缺情形,得加額錄取,並備取若干名; 但應考人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80 分,亦可從缺。 2. 代理期滿、留職停薪人員中途復職或代理原因消滅,即應自動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不得異議;若因留職停薪人員復職造成代理期未滿三個月,則需重新以實際工作日日數計薪。 3. 如未能勝任職務時,經本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得隨時解除聘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 或補助。 4. 如市府另行規定聘期起迄,則以市府規定為準修正之。 5. 報到日若晚於 110.02.17 以後,則以報到日下一個工作日為起聘日。
三、簡章公告時間、方式及地點: 110年1月11日(星期一)起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 本校網站(http://www.zgjh.hc.edu.tw/nss/p/index)。 (二) 新竹市教師甄選公告(https://www.hc.edu.tw/job/)。 (三) 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四) 代理教師平台(https://ptst.k12ea.gov.tw/)。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資格條件(須符合下條件之一):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倘該次招考甄選未通過、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 倘該次招考已足額甄選,將於網站公告不辦理下次招考。 第1次招考 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 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或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 之後 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或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排除條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甄試錄取後發現,應予解聘。 1.觸犯【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情事者。 2.曾以不適任教師資遣、終止聘約或退休者。 3.基本條件及資格條件證件不實者。 五、 報名日期、方式、費用: (一) 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一次招考錄取公告後,所遺缺額請考生自行查閱。 (二) 網路報名: 自110年1月11日(星期一)起至該次招考的前一日15:00止,請考生務必先行於網路上填寫資料(並勾選欲參加之招考次別,可重複勾選),建議用chrome瀏覽器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JoVpJ7VnkfRQavPv9, (三) 各次招考皆需完成網路報名,方可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四) 報名資格現場審查: 第1次招考 現場資格審查:110年1月15日(五)08:20-08:40 (逾時不候)。 第2次招考 現場資格審查:110年1月19日(二)08:20-08:40 (逾時不候)。 第3次招考 現場資格審查:110年1月21日(四)08:20-08:40 (逾時不候)。 第4次招考 現場資格審查:110年1月25日(一)08:20-08:40 (逾時不候)。 第5次招考 現場資格審查:110年1月27日(三)08:20-08:40 (逾時不候)。 (四)本次甄選免收報名費。 六、報名資格審查: (一)請於表定時間報到、繳驗證件,查驗完成後始得抽籤參加本次甄試,逾時不候。 (二)資料審查:請填妥並攜帶下列表件或證件(請將下列資料備妥並依序用迴紋針別好)。 1.請填妥並攜帶下列資料: (1)「報名表(附照片)」(附件一)。 (2)「自傳」(附件二)。 (3)「切結書」(附件三)。 (4)「准考證」(附件四)。 2.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式二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3.繳驗證件:(請準備正、影本各乙份,影本學校留存,正本驗畢退還。) (1)國民身份證/影本(附件五)。 (2)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或中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影本(如及格成績單) (附件六)。 (3)學歷證件(如係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有駐外單位驗證章)、教育學分證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影本(附件七)。 七、甄選方式: (一)採用試教、教學提問及口試方式辦理。 (二)試教、教學提問及口試在同一試場接續進行,應考時間共20分鐘。分配如下: 1.試教:進行10分鐘教學演示。 2.教學提問:5分鐘。 3.口試:5分鐘,以面談方式辦理,內容範圍包括:教育理念、課程教學、 (三)班級經營、儀表態度、表達能力、品德修養、行政服務……等。 (四)參加甄選考生,於當天抽籤決定應試順序。 八、成績計算: (一)成績=【試教+教學提問】×50%+【口試分數】×50% (二)依成績高低提請本校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後,再提請校長予以擇優聘任並冊列候用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得從缺。 九、甄選時間、地點及結果公告: (一)甄選時間: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月15日(星期五)09:15起(於08:55叫號)。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月19日(星期二)09:15起(於08:55叫號)。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09:15起(於08:55叫號)。 第4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月25日(星期一)09:15起(於08:55叫號)。 第5次招考甄選日期 110年1月27日(星期三)09:15起(於08:55叫號)。 (二)甄選地點:新竹市立竹光國民中學。 (三)錄取公告: 於甄選日當天22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及新竹市教育網站。 第1次招考放榜 110年1月15日(星期五)22時前放榜。 第2次招考放榜 110年1月19日(星期二)22時前放榜。 第3次招考放榜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22時前放榜。 第4次招考放榜 110年1月25日(星期一)22時前放榜。 第5次招考放榜 110年1月27日(星期三)22時前放榜。 十、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請依下列時間親至本校教務處辦理。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110年1月18日(星期一)8:00至8:30。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10年1月20日(星期三)8:00至8:30。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110年1月22日(星期五)8:00至8:30。 第4次招考成績複查 110年1月26日(星期二)8:00至8:30。 第5次招考成績複查 110年1月28日(星期四)8:00至8:30。 十一、錄取人員報到: 錄取教師請依下列時間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及影本乙份,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到後職務由本校安排,不得異議。 第1次招考報到 110年1月18日(星期一)8:30-9:00 (10:00公告二招缺額) 第2次招考報到 110年1月20日(星期三)8:30-9:00 (10:00公告三招缺額) 第3次招考報到 110年1月22日(星期五)8:30-9:00 (10:00公告四招缺額) 第4次招考報到 110年1月26日(星期二)8:30-9:00 (10:00公告五招缺額) 第5次招考報到 110年1月28日(星期四)8:30-9:00 十二、甄選日期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經新竹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順延日以本校網頁公告日為準,不另通知。 十四、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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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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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109代理教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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