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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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3月16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20010327A號函辦理。
二、旨揭檢定考試新竹市場次為本府委託新竹市建功國民小學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中級場次-檢定考試時間:6/18 (日),假新竹市建功 國民小學辦理,報名日期:3月20日(一)至4月5日(三)或 滿額截止。
三、報名資格與具備文件: (一)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經初級指導員檢定合格及一年 以上指導經驗,或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具有效期限內之「CPR 心肺復甦術合格證明」正面與反 面PDF檔,有效期限須至112年7月31日含以後 。 (三)報名開始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國民體適能指導員 資格檢定辦法第四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簡稱 良民證;正本請於參與檢定考試當日繳交。 (四)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證件照相片及身分證正面(PDF 檔,掃描需為彩色新式國民身分證且清晰)。
四、報名方式: (一)於報名期間至i運動資訊平臺註冊會員與認證後方能進行 報名,更多詳細資訊與資格審查,請參考附件簡章。 (二)網址: https://isports.sa.gov.tw/Apps/PFI/Index. 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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