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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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新竹市警察局」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本市111學年度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委託辦理甄選。 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與甄選資格: 1. 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2. 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3. 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 據點地址:新竹市北區武陵路173號1樓。 (三) 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規模與幼兒數:合計20人 (四) 辦理年限:2年為一期 (新竹市警察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111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屆時如「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修正得依新修正期間辦理。) (五)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1. 經營計畫書(內容請參閱新竹市警察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經營計畫書格式),併附營運成本計算表、其他服務人員「薪資支給規定」;倘有延長照顧服務或其他營運成本以外代收或代辦費用,應併附「收費規定」。 2. 上述資料及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並應併附紙本1式20份及電子檔;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六) 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1.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1年2月10日止。 2. 繳交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新竹市警察局人事室收】。 四、相關事宜請洽本市警察局聯絡人賴科員,電話:03-5213774、電子郵件:413324@ems.hccg.gov.tw。 五、相關資料(如附件)請至本市教育網 https://www.hc.edu.tw路 徑:首頁教育處公告)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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