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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者 學管科彭唯芳
 公告期限 2021/09/15-2021/12/31
  公告標題 【轉知】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出席事宜
  公告內容 發文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受文者: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8024A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
為共同推動國民法官新制,請於一般國民參與各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期間,請貴府(局)轉知所主管學校鼓勵教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0年9月8日院臺法字第1100028486號、司法院秘書長110年9月6日秘台廳刑五字第1100025586號函暨教育部110年9月10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123341A號函辦理。

二、《國民法官法》業於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自112年1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並作出判決。

三、為使實務人士及一般社會大眾皆能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內涵,於新制施行前之準備期間,各地方法院刻正辦理擬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凡參與模擬法庭之民眾,法院均會開立「到庭證明」以利各單位辦理請假相關事宜,請以公假鼓勵所屬員工出席法院辦理之模擬法庭活動,促進到庭及參與意願,俾助實質模擬之效益。

  附件檔案 pdf檔案1100915國民法官公假國教署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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