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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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新竹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及新竹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0條準用同法第1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新竹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新竹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4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新竹市教育網─教育處公告區(網址https://www.hc.edu.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新聞紙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2號 (三)電話及傳真:(03)5216121#278 (四)電子信箱:05306@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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