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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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本市110學年度國小具音樂才能學生鑑定之術科評量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評量項目:三年級新生--樂器演奏能力評量100%;插班學生--樂器演奏能力評量:主修樂器70%、副修樂器30%。 二、評量方式: (一) 以錄影檔案上傳雲端進行線上評分,上傳網址: https://forms.gle/ntVgcDpF268p9fkW9 。 (二) 錄影檔案錄製注意事項: 1. 演奏須背譜,一鏡到底。 2. 學生臉部、樂器、及手部清晰可辨識。 3. 聲音清晰無背景雜音。 4. 避免群聚無須伴奏。 5. 上傳雲端錄影檔檔名:評量證號碼-姓名-主(副)修-樂器(例:110001-謝OO-主修-鋼琴)。 (三) 錄影檔案上傳時間:6月24日(星期四)8:00至6月26日(星期六)下午5:00止,逾期視同缺考,不予計分。 (四) 錄影內容請參考修正後之鑑定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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