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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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一、申請者限田徑、游泳兩種運動具有客觀標準之項目,每年並以申請一個獎項為限。
二、申請日期:自110年5月1日至7月30日截止(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辦法、同意書及110年度各組申請表格,請上嘉新水泥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網址: http://www.chcgroup.com.tw ; 或自中華日報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cdns.com.tw ;申請表格通訊處之郵遞區號請務必填寫。
四、申請方式:請於期限內掛號郵寄10449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96號- 「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委員會」收,並依規定繳交完整填寫之同意書、申請表格及109學年度第1學期(上學期)學業成績證明(如用影本者應經學校教務處蓋章)、參賽成績證明及2吋半身照片1張。上開各項文件均不予發還。凡應繳證件不全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審查。(連絡電話:02-2523-1461/ 02-2551-5211 分機#284)。
五、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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