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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者 體健科宋婉竹
 公告期限 2021/05/03-2021/05/31
  公告標題 【轉知】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辦理「110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
  公告內容 資訊:
一、比賽日期:110年5月28日至 5月30日,共計3天。

二、比賽地點:萬能科技大學中山堂(地址:320 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

三、報名資格:於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四、報名辦法:
(一) 選手須持有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有效選手證號。
(二) 每人限報一項,不得跨項。
(三) 在校生由各校擊劍社團報名。社會人士由社會擊劍社團統一報名。
(四) 報名費: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含保險費)。
(五)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六) 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 FIE 規則 o.56.3 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七) 請於報名時將報名費匯入此帳戶。
銀行帳號:
臺灣土地銀行(005) 南京東路分行
戶名: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帳號:165001000356
(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3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線上報名」專頁登錄報名資料。報名資料登錄完成後請來電告知或將匯款證明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會信箱。
註:報名表請e-mail寄送繳交,各項資料備齊後始受理報名。
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 taipeifencing2@gmail.com
電話:(02)8772-3033
(九) 報名截止日期至110年5月20日期間內修改報名資料須付2倍報名費、增加報名者須付3倍報名費。(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附件檔案 pdf檔案110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
pdf檔案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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