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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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救國團新竹團委會。 二、表揚資格: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例優良事績之一,足為同學楷模者: 1.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2.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3.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 4.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5.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為楷模者。 三、遴選方式:各中等學校遴選校內優秀青年乙名,並109年2月10日前(星期一)將推薦表寄送主辦單位。 四、推薦表及詳情可至以下網站查詢:http://hcctc.cyc.org.tw/download 五、本案連絡人:葉曉璉小姐(03-51533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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