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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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腸病毒 (一)本市國小一、二年級於一週內(含假日)同一班級有3名以上(含)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疱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或腸病毒感染,除患者須居家休養至少7天(含例假日)外,該班級停課至少7天(含例假日)。 (二)本市幼兒園及托育機構一週內(含假日)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疱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或腸病毒感染,,除患者須居家休養至少7天(含例假日)外,該班級停課至少七天(含例假日)。 二、水痘 本市國中小學校、幼兒園一週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學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水痘感染時,除患者須居家休養至少7天(含例假日)外,該班級停課至少7天(含例假日)。 三、流感 本市國中小學校、幼兒園一天內同一班出現五分之一以上(含)學生,經醫生診斷為流感者,除患者須居家休養外,該班級宜停課五天(含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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