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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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2、23、24、25日(星期五、六、日、一)。 二、比賽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小巨蛋】(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三、參加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者。 (二)參賽選手學籍需滿一年以上之在籍學生,即轉學生限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含) 前轉學者方得參賽。 四、比賽項目: (一)國中男生組團體賽(限在籍就讀學生)。 (二)國中女生組團體賽(限在籍就讀學生)。 (三)高中男生組團體賽(限在籍就讀學生)。 (四)高中女生組團體賽(限在籍就讀學生)。 五、檢附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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