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1.依據該校107年2月6日東秘字第1070002156號函辦理。 2.推薦期間自即日起延長至107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推薦表等相關文件及證明(影本),寄至該校秘書室公關宣傳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信封請註明「東華大學傑出校友選拔」,並請一併寄送推薦表WORD電子檔至電子郵件信箱:spr@gms.ndhu.edu.tw,郵件主旨請以「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姓名」為題。 3.檢附「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如附件1)及推薦表(如附件2)各1份,或逕自該校秘書室表單網頁內下載(http://www.secret.ndhu.edu.tw/bin/home.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