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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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104學年度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或機構實驗教育者,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104年6月1日(一)前。 二、承辦人: 1、個人及團體實驗教育:學管科李炳翰老師(電話:5248168,信箱:05223@ems.hccg.gov.tw)。 2、機構實驗教育:學管科吳碧惠小姐(電話:5248168,信箱:01007@ems.hccg.gov.tw)。 三、方式:請填具申請書及實驗教育計畫後送本府教育處,電子檔請存至光碟一併送件,紙本須送10份(父與母務必各自親簽蓋章)。上開表格及實施原則,請逕至新竹市教育網/政策計畫/非學校型態教育專區下載,網址:http://www.hc.edu.tw/edub/ExperiEdu.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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