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主旨:轉知「中央廚房式餐飲業參加HACCP輔導甄選作業要點」,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18706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政策,提升餐飲製造業之衛生自主管理能力,於今(102)年度委託私立輔仁大學辦理「輔導中央廚房式餐飲業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計畫,輔導具一定規模以上之高風險中央廚房式餐飲製造業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以提升其食品安全品質。 三、該計畫輔導對象為提供中式料理餐食之中央廚房式餐飲製造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單餐可提供一千人份以上。 (二)提供坐月子餐。 (三)區域醫院規模以上醫院。 (四)供應學校營養午餐。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適用者。以上業者不包括領有工廠登記證之餐盒製造業及國際級觀光旅館業者。 四、甄選及申請作業,請詳閱該要點,已公告於該局網頁(WWW.fda.gov.tw)>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1.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專區,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郭家維先生(電話:【02】2787-7363)。
|